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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出国(境)程序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06日 00:00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短期出国(境)程序

    1、个人申请

    1)个人提交短期出国申请书,所在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2)申请人填写《因公出国审批表》(简称政审表)1份;(政审表一般应由单位填写,表格中“政治表现”和“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必须由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科级以上干部政审表还须组织部审查盖章;)

    (3)向国际交流处提交赴外任务批件复印件1份;(若在校外办理的,则需原件)

    (4)在政审有效期内的,不需填写审批表,直接办理备案手续;

    (5)正处以上领导属备案范围;

    2、人事处审查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将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处办理相关手续),签署协议书

    4、申请人回校后凭护照或通行证到人事处调配办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