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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后申请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06日 00:00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博士后申请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

    1、每年3月、8月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博士后基金;

    2、将申请表(材料份数视当年通知而定)和评审费交人事处博管办;

    3、人事处汇同学院邀请专家预审;

    4、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批;

    5、通知获批准者领取《资助证书》并办理科研经费使用本;

    6、项目结束后,受资助者撰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由人事处博管办上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