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申请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
1、每年3月、8月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博士后基金;
2、将申请表(材料份数视当年通知而定)和评审费交人事处博管办;
3、人事处汇同学院邀请专家预审;
4、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批;
5、通知获批准者领取《资助证书》并办理科研经费使用本;
6、项目结束后,受资助者撰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由人事处博管办上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Copyright©2023 武汉科技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 邮编:430081
设计支持 武汉科技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