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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申请科研启动费程序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00:00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1、对象:新进教师(博士)在职读博毕业的教师

    2、办理时间:每年5月中旬, 10月中旬。

    3、提交材料:填写《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科研启动经费使用计划表》(请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同时须提交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者博士后出站证明;在职读博毕业的教师还需提交与学校签订的在职读博协议,并将读博学籍档案转递人事处。

    4、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人事处。

     5、人事处审核、汇总后上报校领导审批,财务处办理经费卡。

     

    附件:1、《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

            2、《科研启动经费使用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