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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00:00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所):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精神以及2012年度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申报湖北省2012年度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选派对象应是我校在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全过程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4、被遴选上国家公派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并近期准备实施出国研修计划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5在职进行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请推荐程序

1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与师资培养的需要,坚持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1-2排序上报

2、推荐人员须登录武汉中心网站(http://www.train.whu.edu.cn),在主页左上方“访问学者查询”数据库中查询接受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从下拉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也可利用关键词进行检索。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提供的经费资助,一般访问学者不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

3学院推荐人员须与接受学校的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须认真、如实地填写个人的各类信息和联系方式。

4. 推荐人员在选择学校时,须查阅接受学校的收费情况(包括培养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请查询《2012-2013年度全国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收费标准一览表》(附件2)。(请注意有少数高校不提供住宿,住宿须自行解决。)

5.有关导师信息、招生简章,请推荐人员与接受学校具体管理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请查询《20122013年全国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附件3)。除了《推荐表》之外,部分接受学校还需补充相关材料,如体检表、职称评定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证复印件、科研成果、艺术作品等,具体情况可咨询接受学校的管理部门。

6.访问学者申请者须确定三个志愿,以便于第一志愿落选时及时协调至第二志愿,以此类推。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

7.纸质《推荐表》须填写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意见、学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推荐表》同样须填写推荐意见,访问学者申请者须提交电子推荐表一份和纸质推荐表三份(其中纸质版一份学校备案)。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部)本着择优推荐的原则及时进行宣传并组织推荐,并将推荐人员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推荐表一份和纸质推荐表三份提交给人事处,截止时间为2012328

2、研修期限为一学年20129月—20127月)。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由于全国资助名额有限,先申报人员获得教育部资助可能性更大,请各位申报人员抓紧时间,认真对待。

 

申请工作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向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李琛

联系电话:027-68862406

                                        

      人 事 处

                                      2012年3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