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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六批“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资助项目”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2日 00:00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拓展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平台,提升我校教师国际化水平,根据《武汉科技大学“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武科大人【200753号)的精神,学校决定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现就第六批人选的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武汉科技大学各学科学术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心健康,且具有学成回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校工作时间一般应满2年,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且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申请的专业符合学院学科建设和发展方向。

3、优先考虑重点学科或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创新团队成员以及学校扶持的新兴学科的学术骨干、各级精品课程的主讲教师及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主讲教师。

4、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外语基础,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要求的教师,将被派遣到指定的国内外语培训机构进行脱产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派出。

5、曾享受国家或单位公派资助出国研修且时间在6个月以上(包括6个月)的人员回校工作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报此次遴选,回国工作后做出突出成绩者,须回国满3年方可再次申报此次遴选。

6、在职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已进站做博士后研究的人员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选拔名额和程序

1每个学院限推荐2-3人,排序上报

2、个人向所在院提出申请,由团队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推荐。

3、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科发展与师资培养的需要推荐研修人员,并确定派出顺序。推荐结果应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人事处汇总,审核,提交学校审批后,送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备案和办理出国手续。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1、个人申请并填写《武汉科技大学“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资助项目”人选申请表》,学院提交推荐材料,学校讨论通过后再提供其他支撑材料。

2、申报时间:2012511下午1700以前报人事处,过期视为放弃。

 

四、访问时间、名额及经费额度

1、出访期限6-12个月(包括6个月);

2、选派名额共30名(含湖北省教育厅的“湖北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

3、经费额度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标准核定,实行包干使用或在学校核定的额度和用途范围内据实报销。经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人,学校承担80%、学院和个人分别承担10%的额度,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

4、入选湖北省教育厅的“湖北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的人员,除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湖北省教育厅给予资助外,其余部分按照学校 “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的经费额度执行。

 

五、其他

1、此次遴选出的“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资助项目”人选,同时作为申报湖北省教育厅的“湖北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人选。此次遴选出的第六批“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资助项目”人选必须申报湖北省教育厅2013年度的“湖北省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

2、未尽事宜依照《武汉科技大学“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武科大人【200753号)的文件执行。

联系电话:027-68862406  联系人:李 琛

 

附:《武汉科技大学“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资助项目”人选申请表》(在人事处网站的下载专区内)

 

                                             人事 处

                                           20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