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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择优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30日 00:00 发布者:admin1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

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1]503号)文件精神,今年我省将对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简称“工程”)人选进行择优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本次资助主要为年龄在48周岁(含48岁)以下,已入选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已获得过资助的人选如有新的较好项目可再次申请资助。

二、资助形式。资助形式主要为科研项目择优资助。重点用于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瞄准国际、国内科学发展前沿的研究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开发应用、重点科技成果转化以及重点新产品研制的项目;我省产业发展中关键科学问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进程中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的研究项目。具体分大额资助和小额资助。

三、资助条件

1、申请资助的科研项目应为在研项目。

2、申报项目须立项时间1年以内,距结题时间至少1年以上。

3、人选所在单位同意按不低于资助经费1:1的比例给予匹配经费。

四、材料申报内容及程序

申报择优资助,应提交以下材料:

1、综合报告。简要说明择优资助工作的申报情况和单位匹配经费的意见。

2、《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6份,电子表格请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网/专技管理栏或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报送时请同时报送电子版,单独简单装订即可,无需过塑。

3、在研项目批件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于10月21日17:00前交人事处(主楼1517),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68862406,联系人:邓映辉,邮箱:wustrsczj@163.com

                                                     人 事 处 

                                                 201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