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和科研专项经费办理程序
一、安家费办理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者,到人事处领取《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并填写好,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将申请表交人事处审核后,通知本人;
3、安家费每2个月发放一次,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发放到个人工资存折中。
二、科研启动经费办理程序
1、申请者到人事处领取《科研启动费》申请表并填写;
2、将申请表交人事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签字;
3、人事处通知申请人领取已审批的申请表,申请人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科研启动费;
三、科研专项经费办理程序
1、申请人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并确认学籍档案己到学校后,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科研专项经费申请表》并填写,单位审定后签署意见并盖章;
2、将申请表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各一份交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3、人事处通知申请人办理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