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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及科研专项经费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06日 00:00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和科研专项经费办理程序

    一、安家费办理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者,到人事处领取《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并填写好,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将申请表交人事处审核后,通知本人;

    3、安家费每2个月发放一次,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发放到个人工资存折中。

    二、科研启动经费办理程序

    1、申请者到人事处领取《科研启动费》申请表并填写;

    2、将申请表交人事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签字;

    3、人事处通知申请人领取已审批的申请表,申请人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科研启动费;

    三、科研专项经费办理程序

    1、申请人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并确认学籍档案己到学校后,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科研专项经费申请表》并填写,单位审定后签署意见并盖章;

    2、将申请表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各一份交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3、人事处通知申请人办理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