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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科技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手续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3日 00:00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1.教师自行参加PETS-5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或符合<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其他条件,以下简称材料1),联系国外高校导师并取得对方高校正式邀请函(邀请函须国外导师签字)(以下简称材料2)。

     

    2.每年1月、3月、4月(具体时间以人事处当年通知为准),教师向学校提供材料1、材料2和通知要求的相关材料申请学校公派留学资格。

     

    3. 学校择优遴选并上报省教育厅,由教育厅正式发文公布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名单。

     

    4.留学人员按照国家公派要求,办理有关出国留学手续。其中包括:①办理护照;②办理留学国签证;③缴纳保证金;④申请机票。

     

    5.留学人员出国前,到人事处签订《武汉科技大学出国(境)留学协议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包括:①邀请函、DS-2019表;②护照和签证页复印件;③留学计划;④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签完协议书后领取同意派出的函。

     

    6.留学人员回国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师资管理办公室办理回国报到手续:①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保证金提取表;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③留学工作总结;④护照原件及复印件;⑤所在单位开具的回岗工作证明(说明回岗工作时间及恢复业绩津贴时间)。

     

    7.留学人员凭《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保证金提取表》,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保证金提取。

    8.留学人员回国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师资管理办公室办理回国报到手续: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②留学工作总结;③护照原件及复印件;④出国前所在单位开具的回岗工作证明(说明回岗工作时间及恢复业绩津贴时间)。并办理相关费用报销。